2020年10月27日
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人口有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积极参与人口普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居民申报的内容,将直接影响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也影响到所在地区的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镇住房供给、城乡道路建设等,与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
这次普查将采用普查员入户登记,或由住户通过微信小程序自主填报的登记方式。普查标准时点是11月1日零时。10月11日至12月10日期间,普查员将佩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普查机构统一颁发的证件入户开展工作。
为全面做好全市人口普查登记工作,倡仪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做到以下三点:
一、做人口普查义务宣传员。充分认识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和重要性,认真学习人口普查相关知识。在普查登记中要担起责任,发挥凝聚人心、组织动员、宣传引导的作用。
二、做人口普查登记的示范员。积极配合居住地普查员普查登记工作,带头选择自主填报的方式参加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各项信息。带领和带动身边亲朋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登记,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做人口普查登记预备队员。在参加普查登记的过程中,要学会人口普查登记工作流程、业务知识、登记方法和调查技能,遇到突发情况,要响应号召、挺身而出担任普查员,为及时高质量完成全市人口普查登记工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绥化市人民政府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24日